网络购网 油桶造船 男子澧水捕鱼落法网
2023-02-20 15:11:0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萌 | 作者:万勇 | 点击量:641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万勇)

2月17日,临澧县森林公安局抓获一名为饱“口福”顶风作案、在澧水临澧河段非法捕捞的违法嫌疑人邓某(男,43岁,临澧人),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11.36公斤,缴获双重刺网1张、自制小铁船1只等作案工具。

嫌疑人邓某在指认非法捕捞的工具和渔获物。

自打击非法捕捞行动开展以来,该局通过发动群众举报、无人机侦查、蹲点守候等方法多次开展行动。“周局长,我们这边有人下河在网鱼,你们管不管的啊!”17日凌晨3时许,该局副局长周振玄接到有人在澧水新安镇苏家河段捕鱼的报警后,连夜带领民辅警,联合县公安局青山派出所民警,利用无人机沿着澧水苏家河段开展侦查,发现有人员在河里活动,隧安排警力分别在可能上岸的地段进行蹲守,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蹲守,6时许,邓某划着小船返航,提着渔获物和渔具上岸,不料被办案民警人赃俱获。

据邓某供述,其利用废油桶自制了1只铁船,上网通过电商购买渔丝网,于当日凌晨趁着夜色驾着自制小船,在澧水苏家河段放丝网捕鱼。

邓某对其涉嫌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,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民警提醒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条规定,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、方法捕捞水产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
一审:周芝华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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